澧县商务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回复
澧商提复〔2024〕5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徐振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进一步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
主要从三个层面强化环境卫生整治。
1.落实好主管部门责任。对县城区的农贸市场,由我局会同市场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联系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常态化督导环境卫生工作。
2.落实好管理方责任。已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的卫生保洁制度,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卫生。督促市场开办方增加保洁人员和清洁频次,确保市场地面、摊位等区域的整洁干净。
3.落实好经营者责任。已督促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落实好“三包”责任制,做好摊点周围的环境卫生。
二、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设施条件
2023年3月,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我局《关于在县城区拟建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同意改建宏卫市场、新建黄瓜大乡农贸市场、改建珍珠农贸市场、新建澧州印象农贸市场等,目前宏卫市场改造已完成;黄瓜大乡、珍珠农贸市场项目纳入县政府今年重点项目,正在抓紧建设,预计分别于10月、8月投入使用。新的农贸市场摊位设置更加规范合理,硬件设施更加安全舒适。
三、进一步整顿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1.严把准入关。严格规范全县农贸市场周边食品经营的注册登记。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经营者进行登记造册,并责令限期改正,引导其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经营者,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2.严管占道经营。严格管控“地摊经济”。一是取消桃花滩农贸市场周边的地摊聚集点,有序引导至市场内经营。二是取消墨池路路边摊,拟在古城西路建立一处400余摊位的摊贩集中经营点,化解流动摊贩需求经营点的矛盾,减少我县城区周边摊贩存在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严惩不法经营。加强农贸市场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管,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严厉打击。严格查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行为。加强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保障计量准确,减少市场纠纷。
四、进一步整治农贸市场外部环境
1.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市场商家和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包括听取反馈意见、举办培训和宣传活动等方式来加强市场的社会效益和公共形象。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广告屏等标语宣传,利用移动小喇叭,吹响交通安全“宣传号”,执勤人员在市场周边道路不间断机动宣传规范停车及交通安全知,并对摊贩及行人进行教育劝导,引导摊贩进入市场规范停放车辆。
2.加强重点管控。划定重点整治区域,实行农贸市场周边巡查监管,结合市场周边道路管理实际,紧盯晨间和下午两个时间段,将城管执法人员及交警警力最大限度投入到路面一线,安排上午班、下午班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与频率,对沿街道路上各类车辆停车不入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
3.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城管、市监、辖区街道和社区的协同,充分调动社区自治管理能力,发挥社区的属地优势,落实商贸摊主责任制度,合理规划摊贩疏导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常态长效。
下一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贸市场的卫生、秩序、环境的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加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意见将是推动我们工作不断改进提高的重要力量!
澧县商务局
2024年6月27日
签发人:杨波 联系人:张吾
联系单位:澧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6-32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