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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回复

2024-04-18 10:10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字号:【

澧财建复〔2024〕1号  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江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复兴镇中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省级文件明确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资金来源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口发〔2014〕12号)文件中第三条“关于资金来源”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财政部门核拨的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事业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集,从单位经费中列支。原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仍保留事业身份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发放。

二、县级文件明确了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资金来源

澧县组织部、财政局《关于规范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若干规定》澧组干〔2019〕6号文件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7项,即生日慰问、住院探望、去世吊唁、年节慰问、健康体检及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和走访慰问所需经费从所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县级财力有限,退休教师独生子女费和生活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压力大

据了解,复兴镇中学有退休教师194名,其中享受独生子女奖扶资金人数为107名,经测算,独生子女费每年需107人*960元/人=10.272万元、8个节假日福利每年需194人*2600元/人=50.44万元,两项合计60.712万元。目前全县教育系统共有离退休教师3964名,其中享受独生子女奖扶资金人数为2513名,经测算,独生子女费每年需2153人*960元/人=206.688万元、8个节假日福利每年需3964人*2600元/人=1030.64万元。仅两项财政需保障1237.328万元,财政压力较大,且我县教育系统外其他单位独生子女费和节假日福利都是单位自筹解决。2020年来,受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经济尚未复苏,房地产税收、土地收入不容乐观,财政形势相当严峻,县级财力非常有限,将退休教师独生子女费及生活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目前还有一定困难。

为确实解决教育系统退休教师福利待遇,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积极外出调研考察、向上对接汇报,拟通过优化编制或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解决城乡退休教师分布不均衡、资金保障不均衡的问题。根据目前工作进展,县财政与人社部门和编办沟通衔接,回复因离退休教师无编制,无法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到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各地各单位调研结果,即使县教育局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也不能统筹使用资金,甲学校退休教师仍然不得在乙学校享受退休待遇,两种解决办法目前均存在一定局限。下阶段县财政将继续会同县教育继续加强上级政策文件梳理、积极调研汇报,在县级财力极为紧张的形势下,全力确保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对于教育系统退休教师待遇保障等具体问题,随着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和我县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县财政将依据上级政策调整保障方式,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经费的保障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财政事业的发展,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澧县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

签发人:李阳       联系人:龙继凤   

联系单位:澧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1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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