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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澧教建复〔2024〕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刘艳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山区寄宿学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为小学寄宿制学校配备专门的生活老师,政府部门对农村寄宿制学校予以支持”的建议富有建设性,把准了我县当前农村山区寄宿制学校管理的脉博。目前,根据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1.给教师减负减压,县教育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是组织了多种培训活动,旨在提升教师的教学技能和应对压力的能力,同时,致力于提高教师的工作艺术和效率,分享优秀教学案例,鼓励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让教师在学习中不断成长。
2.编制核定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倾斜,在核定编制总数的基础上已提高了5%。
3.鼓励盘活富余编制,学科富余教师转岗到生活教师岗位。
4.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改善,新建学生宿舍均带有独立卫生间。
5.经费保证方面:不足一百人的学校均按一百人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乡村教师均发放人才津贴,边远山区教师发放艰苦边远山区补助。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留守儿童,让其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根据我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现状,积极为教师减负,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争取获得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重视,力争在人员编制、财政预算、器材添置及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山区教师和学生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一贯的关心与支持。
澧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签发人:孙家辉 联系人:覃道和
联系单位:澧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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