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县人大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回复
澧城建复〔2024〕6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刘少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内废品收购点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联合摸底
经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联合调查摸底,我县县城区共计16家废品收购点,其中澧阳街道6家,澧西街道6家,澧浦街道1家,澧澹街道3家。
二、部门履职
(一)公安局。一是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要求废品收购点合法合规经营,并按规定到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备案。二是联合公安科信部门在县城区废品收购点附近加装视频监控探头,对进出废品收购点的人员纳入监管,确保废品收购点不沦落成为不法分子的“销赃点”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县城区废品收购点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主体依法予以处罚。
(三)城管执法局。一是做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严格要求业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从而不断加强对废品收购站日常经营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不断提升商户文明经商意识。二是常态巡查。强化对城区内垃圾收购点的日常巡查,对乱堆乱码,随意搭建围栏的废品收购点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见违必究、处罚有据,切实减少和杜绝废品收购站的不规范行为。三是信息共享。我们对日常巡查信息,主动与市场监管、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今年,对澧澹街道1处屡教不改的经营业主,我局执法大队采取立案处罚。
三、今后工作安排
1.建立专班。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公安、市监、消防、应急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具体由分管城管执法大队副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责任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
2.常态监管。我局将积极对接有关县直单位,源头上规范废品收购站点位设置,从严审批发放营业执照。我局将严格巡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站和违章、扰民的废品收购站
3.加强执法。今后,我局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行动,对废品收购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执法检查。
感谢您对环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15日
签发人:蒋立勇 联系人:张孝玖
联系单位: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6-322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