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回复
澧教建复〔2024〕6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易小贵、戴凤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宁静教育教学环境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减轻教师负担,将有助于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特别是今年来基层赋能减负工作又上升到了新的高度。您的建议恰逢其会,既落实了中央精神又真正为师生健康考虑,对我县的教育事业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目前可做的工作有以下几点:
1.依法依规审核,建立“白名单”
实行清单管理:凡涉及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竞赛达标、专题教育和其它社会事务,均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归口,实行清单管理。
项目申报与审定:每年年初组织项目申报、梳理、审定,并适时发布项目清单。未经审核备案,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和实施涉校项目。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2024年审计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进校园活动白名单>的通知》及《中共常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常德市市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项目表〉的通知》要求,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了《2024年澧县县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白名单涵盖校园安全检查、教育重点工作督导评估、法治专题教育、安全专题教育、安全专题教育、德育及体艺专题教育、卫生健康等8个方面的事项。
2.自清自查,杜绝社会事务进校园
未经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开展各类示范校、特色校评比创建活动。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不得组织全域性进校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不得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要求各学校进行自清自查工作,对于不符合《2024年澧县县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以及中共澧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澧县监察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力戒形式主义 为学校减负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时报告给县教育局。
3.有机整合业务性活动,提升业务活动效能
部门协调与资源整合: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着力减少交叉重复的涉校项目。教育局办公室每周收集各股室下校督查检查活动,统筹安排各项教育内部下校检查活动。
项目实施层级与内容:除上级组织实施的项目外,县级以下(含县级)相同部门不同层级的项目,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县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不得跨层级开展。不同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项目,原则上由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4.规范各类教育活动,提升教师减负意识
除省级以上部署的专题性教育外,其它常规性教育项目原则上由学校融入学科课程、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或社团活动开展。不得组织编写或指定教材读本、强制规定课时、开展评比竞赛等,不得随意设置与考核挂钩的奖项、发布通报排名。
完善工作机制,为教师减负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增强对教师减负工作政治性、重要性、敏感性的认识,提升教师减负意识。
5.向县委建议,对职能部门进校园检查事宜进行规范清理
实行会议文件年度计划管理,确保会议和文件总量只减不增。上级没有明确要求配套的文件,不得层层配套。有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真正做到强化源头把关、过程监管、追责问责,形成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我们相信在中央文件精神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澧县教师减负和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一定能完全落实到位。再次感谢两位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
澧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签发人:孙家辉 联系人:覃道和
联系单位:澧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