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回复
澧教提复〔2024〕7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徐丹、姚西岳、戴小芳、文春建、刘显新、皮春波、孙银伍、邓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校车行驶路线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校车线路的问题
1.当前现状
澧县全县共有校车203台。自2013年澧县校车办成立以来,已经过三轮校车服务公司的招投标。现校车覆盖范围为2013年乡镇、街道区域。至今,十多年来经历过撤乡并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因为各方面原因线路一直未做大的调整和优化。
2.工作措施
2024年4月30日,澧县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校车运行线路实地勘查的通知》的文件已下发给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校车办全面梳理现有校车线路,全面排查线路安全隐患。全面听取各镇(街)政府、各校车公司、各学校(幼儿园)对现有线路变更的意见。根据各学校、幼儿园实际需求,对线路进行优化,合理规划线路,消除重复线路,让线路延伸到有需求的地方,确实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线路的优化工作已在逐步进行中。现阶段,根据各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摸排统计情况如下:
全县临水路段14条、临崖路段2条没有安装护栏,急弯路段2条没安装凸面镜,路面损毁和垮塌路段6条尚需修复。
大堰垱镇2条线路、涔南镇5条线路、澧浦街道农村地区1条线路、澧澹街道农村地区8条线路、澧南镇5条线路,纳入线路优化计划。
3.线路优化规划
校车办将根据全县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的情况,结合镇(街)政府上报的线路优化计划,交警、交通、住建、应急、教育等各部门实地勘查和审核,2024年9月份之前对确实符合优化条件的校车行驶线路和停靠站点进行优化。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整改线路隐患,对临水临崖路段安装护栏,急弯路段安装凸面镜,路面损毁和垮塌路段进行修复,以保证校车运行安全。
二、关于校车收费、市场定价的问题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运行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70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不再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运行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行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187号)文件精神。校车运行服务收费应按以下原则:
校车经营者应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和收费行为,在未制定具体的定价制度前,不得随意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市场需要和运行成本,并考虑政府投入、财政奖补、运载率、运营线路等合理补偿因素确定,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应保持基本稳定。
制定和调整校车运行服务收费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及学生家长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提前 60 天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校车经营者需完善校车的安全配置,不得以增加原本属于校车标配的设施为由调整收费标准,或另外收费。凡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幼儿),必须坚持自愿乘坐原则,禁止任何强制乘车并收费牟利行为。
校车运行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提供服务,不得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次数、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需由校车经营者对社会公示,校车经营者也应在校车收费处醒目位置,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公示。校车经营者除校车运行服务收费外,不得巧立名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禁止对已经缴费或购票上车的学生另收其他任何费用。校车运行服务可按月、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收费。鼓励校车经营者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加强自我规范管理。
三、关于非法接送车辆宣传和打击问题
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多渠道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接送车辆。
校车办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黑校车的打击力度,对于无运营资质的私家车、黑校车接送学生问题,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保证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2024年校车办已通过交警、交通部门处理私家车违规接送学生3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主进行了处罚。
四、今后的工作
1.继续规范校车公司的管理,对校车公司的车辆通过校车监控服务中心平台进行24小时监管,规范司机的驾驶行为,对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交警部门推送。对校车公司每天的监管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市校车办通报的违法情况,按照“一单四制”进行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并纳入年度考核。
2.加大校车管理经费的投入力度,争取适当增加校车安全奖补资金,确保校车经营者有适当的利润。进一步优化校车行驶线路,加快校车行驶线路上的安全设施和停靠站点建设。
3.全面加强校车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和各镇(街)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严厉禁止超载、超速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4.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落实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的交接工作,规范交接手续,确保交接的无缝对接。与家长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明确家长对学生安全的监护和管理责任,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对学生、儿童的监护和教育职责,切实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感谢您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澧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签发人:孙家辉 联系人:罗才波
联系单位:澧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6-31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