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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建复〔2024〕2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曾庆国、高蒙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小渡口镇永丰村三渔场至甘家湾一组主公路水毁路段进行修复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现场踏勘情况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单位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相关代表见面,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对你们提出的水毁路段进行了实地现场踏勘。你们反映的小渡口镇永丰村三渔场至甘家湾一组主公路水毁路段,线路编码为Y995,砼路面宽度4.5m,起点桩号为K4+045,止点桩号为K4+193,长148m,公路路基被水严重冲毁,造成路基坍塌,原安装的钢护栏严重倾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政策依据
县政府办2022年1月20日已出台《澧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站,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好辖区镇村道路和通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线路编码Y995线属于乡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应由镇政府负责日常管养。
三、解决意见
针对该路段的实际情况,为了消除道路的安全隐患,我们立即与镇政府进行对接,督促小渡口镇政府对此路段进行了处置,镇政府安排专业的施工队伍对冲毁的路基边坡进行护坡支挡、对钢护栏进行重新修复、安装,目前安全隐患已消除。县交通主管部门通过积极汇报对接,克服重重困难,向市局争取了10万元的补助资金用于该水毁路段安全隐患的处置。现在,资金已拨付给小渡口镇政府。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澧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
签发人:孙家辉 联系人:刘国军
联系单位:澧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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