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已归档
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回复
澧文建复〔2024〕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尊敬的李媛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土地洲村增加体育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增强人民体质是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根本目的。广大乡村、村组的人民群众享有包括体育设施在内的均等文化权利。
由于当前县级财政紧张,购买健身路径的资金有限,体育器材的补充只能分布实施、逐渐完善。
全县目前提供的基本是一套五件的健身器材。为体现对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视,特意增加两件,现已购买七件/套的健身路径提供给土地洲村村民。
澧县文旅广体局
2024年6月1日
签发人:孙家辉 联系人:胡流锋
联系单位:澧县文旅广体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9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