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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回复

2024-07-12 16:05 信息来源:澧县卫生健康局
字号:【

澧卫建复〔2024〕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胡梦莹、陈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免孕期产检费用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规范开展孕期产检是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有效措施。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落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全县连续保持孕产妇零死亡,出生缺陷发生率呈现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在辖区开办孕妇学校、院内开办孕妇课堂;通过社会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推送孕期健康教育宣传,向群众普及孕期产检知识,包括孕前、孕期、产后等全方位的保健知识宣传。使对象及时了解孕期产检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二是办好民生实事。

1、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23年全县免费孕优检查3224人,覆盖率100.75 %,早孕随访率100%,妊娠结局随访率100%。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施免费孕产妇全过程的健康管理工作,2023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7.51 %,建册率99.06 %,产后访视率 98.01 %。

3、为孕产妇提供免费的叶酸增补、孕中期产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检测、咨询和干预服务。2023年叶酸服用 4277 人,服用率 99.53 %;完成产筛2305人,完成率100.2%;艾梅乙分别检测 2597人次、2597人次、 2597人次,检测率为 100 %、100 %、100 %。

三是加强医疗救助。根据省“降消”项目,省级财政每年拨款2万余元用于贫困孕妇的救助。2020年县政府第17次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县财政设立困难孕产妇危急重症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每年保障20万元。2021年,对9名贫困危急重症孕产妇给予医疗救助金共计155536.48万元。

一、关于“孕期产检次数多”的建议

孕期产检次数是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要求来执行的,我们未增加次数,按照妊娠风险评估分级管理规范,评估为高风险的孕妇根据其高危因素会酌情增加产检次数。规范、合理的产检是有必要的,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

二、关于“孕期产检费用高、报销比例低、孕妇收入低、同省不同政策”的建议

1、孕期产检费用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孕妇可以根据自身和胎儿发育情况自愿、知情选择产检项目。

2、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来,由于医保基金运行等原因,未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2022年12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文件第四十四条“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文件对产前检查费进行了规定,并提出补助标准根据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由于县级没有调整政策权限,医疗保障局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级上报。

3、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和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沟通、协商,并进一步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能得到其他相关政策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会认真倾听民意,积极采纳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澧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

签发人:吴雅倩        联系人胡巧巧

联系单位:澧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36-322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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