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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4 11:18 信息来源: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字号:【

澧住保建复〔2024〕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周小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参与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考评小区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考评问题,县人大、县政协已多次进行调研,特别是去年3月,县人大就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我中心认真学习领会,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

去年物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对照《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责任清单,每个季度上报物业管理工作的总结以及台账(包含物业投诉处理、处罚台账),并纳入考核。

今年,我中心已要求各街道每季度需和物业小区所在社区一起进行现场考核,并认真听取社区提出的意见建议。从第一季度开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社区都已参与其中,考核结果也充分采纳了社区的意见。

二、加强物业考核结果运用

去年,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澧县物业服务行业失信评价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内容与标准以及惩罚措施。

根据去年年终考核结果,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取消了“两家”失信企业的评先评优资格,加大了物业小区现场检查力度,限制了其在我县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行为,明确了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包括住宅、商业、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并建议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召开业主大会按程序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0日

签发人:蒋立勇           联系人:曹远林

联系单位: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6-32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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