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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回复
澧水建复〔2024〕9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邓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盐井镇堰塘、水渠等水利设施整修力度的建议》已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现回复如下:
1、对洈水支渠北渠2300米,我局已利用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对该渠道防渗护砌1500米,余下的800米渠道计划纳入明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防渗护砌和疏通处理;
2、洈水支渠南渠3000米年久失修,当地在渠堤乱耕乱种导致渠道严重堵塞,建设资金非常大。由于机构改革后小农水项目建设职能已整体划入农业农村局,我局将积极对接,力争尽快将南渠整修项目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愿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水利事业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澧县做出贡献。
2024年6月15日
澧县水利局
签发人:张元安 联系人:黄青云
联系单位:澧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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