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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回复
澧水建复〔2024〕116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周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澧县北部补水项目设置监管专班和落实涵闸维养经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属实。澧县北部补水项目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县水利局负责调度,由沿线各乡镇负责具体的涵闸启闭工作。您提出设置监管专班和落实涵闸维养经费的建议,县水利局十分重视,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早日落实专门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愿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水利事业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澧县做出贡献。
澧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5日
签发人:张元安 联系人:覃雷鸣
联系单位:澧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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