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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2024-10-25 15:02 信息来源: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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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现就实施细则作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及配套设备完好并正常发挥作用,亟须制定出台《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该文件的制定依据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湘农函〔2020〕4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是指工程验收移交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对工程设施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

(二)管护内容和要求

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田块整治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业科技和信息服务体系设施以及其他农田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三)管护模式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移交后应按“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及时确定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人员,落实具体管护措施。

(四)管护组织和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监督主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日常管护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项目工程管护主体责任,指导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落实管护职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村(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人,建立管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并组织实施。

(五)管护资金来源和使用

县财政安排管护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安排高标准农田管护补助资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管护资金,鼓励将村级集体收益、新增耕地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等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村民一事一议”有关要求下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高标准农田设施,鼓励社会各界捐资赞助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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