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依法处罚!
▲拘留现场
近日,澧县公安局城头山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男,66岁,澧阳街道人)。1月12日,城头山派出所接到线索,一男子驾驶一辆装载大量烟花爆竹的小面包车路过城头山镇。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出动,立即赶往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内装有烟花爆竹共66件,驾驶员李某未取得相关运输许可证,民警当即依法扣押了涉事烟花爆竹,并依法传唤李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个人及车辆均未取得任何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车辆在临澧县某鞭炮公司装了66件烟花爆竹准备运输到澧县,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澧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赵 艳)
(审核:余梓林)
(签发:杨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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