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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葡萄代办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葡萄代办、广大葡农及相关市场主体:
当前,我县阳光玫瑰葡萄进入采收季,受市场及经济环境影响,销售面临客商流量波动、价格不稳等挑战。同时,有葡农反映部分代办存在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压价等损害葡农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保障葡萄产业健康发展及葡农权益,现就规范代办行为、稳定市场秩序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定位,恪守职业操守
葡萄代办是连接葡农与市场的关键桥梁,需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秉持诚信、公平原则,杜绝损害葡农利益及产业信誉的行为。
二、严格规范代办行为“十不准”
1. 不准散布关于市场行情、客商意向等虚假信息;
2. 不准与他人串通恶意压低收购价格;
3. 不准隐瞒客商真实报价及相关费用;
4. 不准巧立名目收取额外费用或克扣货款;
5. 不准强制葡农销售给指定客商或接受不公平条款;
6. 不准因非客观因素实施歧视性定价;
7. 不准履职缺位,需积极服务客商与葡农;
8. 不准因个人原因消极对待葡农销售诉求;
9. 不准发表损害产区葡萄品质及品牌形象的言论;
10. 不准规避政府部门及销售专班的监管。
三、健全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与服务
设立监督举报热线(县专班电话:0736-3222264)。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由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包括公开警示、列入失信名单、吊销资质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四、凝聚合力,共渡时艰
1. 葡农:关注官方信息,提升葡萄标准化分级意识,通过合作社或村集体协同合作增强议价能力,遇权益侵害及时举报;
2. 全体从业人员:以长远眼光维护产业发展,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争当遵规守纪的表率。
望全体从业人员落实本通知要求,携手葡农共保葡萄优质优价、顺畅销售,维护产业品牌!
(编辑:赵 艳)
(审核:余梓林)
(签发:杨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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