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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

2025-07-02 16:37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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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负责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章,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城镇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镇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依法查处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对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不含交通运输部门主管的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的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的审查监督工作;参与管理城区出租车辆,查处无证无牌,以及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现场勘查及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制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重大交通信息的对外发布;组织、指导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培训。

5、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对全县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承担全县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督促抓好机动车辆的报废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辆档案管理。

7、依法受理初次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负责对在册驾驶员日常管理;负责对教练车路线区域通行的核发管理;参与对机动车驾驶员学校的监管。

8、负责落实对公安交警系统非税资金收、支和其他经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大队机关及各二层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负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并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查处。

10、负责本队的通信、计算机的应用和管理。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本部门共有编制数101人,实有人数95人,内设机构20个,分别为:政工室、办公室、装备股、法制股、秩序股、科技股、驾管报、车管所、事故中队、特勤中队、澧阳中队、澧澹中队、城头山中队、梦溪中队、大堰当中队、火连坡口中队、码头铺中队、小渡口中队、复兴中队、澧南中队。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5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44.8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93.20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1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整体经济下滑,非税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58.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20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1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目前经济不景气,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38.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186.04万元,占92.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0万元,占3.61%,卫生健康支出71.49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116.61万元,占2.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84.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53.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的维护维修、道路标线标牌等方面;事故救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的医疗及安葬费;交警事业专项451.00万元,主要用于干辅警的工作餐、加班补助、辅警保障不足部分、退休人员绩效自筹部分等;非税收入成本90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牌照证书、印刷、业务网络维护等;交警事业发展专项49.00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年终绩效自筹部分;  辅警人员运转经费-保三保(保运转)500.0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社保;交通问题顽障痼疾整治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县顽障痼疾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经费;上级返还180.00万元、 中央转移办案经侦查、装备213.2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办案工作和装备添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运行经费413.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26万元,下降5.75%,主要是人员减少和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5.00万元,主要是严控车辆使用,减少接待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5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84万元,项目支出2473.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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