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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澧县水利局部门预算

2025-07-02 17:55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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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2、计财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3、人事科教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拟订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关退休人员的党群工作。

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拟订河道采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河道采砂联合执法;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5、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何(湖)长制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参与水资源取水许可方面的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监督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按权限承担和指导水利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县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河湖保护工作,指导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督促落实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会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牵头组织编制并督促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对同级河长湖长交办事项及公众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分办、督办,对同级河长湖长在河湖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或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时查处;具体承担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6、综合业务股。责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

组织拟订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编制水利项目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审核县级立项的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与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作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作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7、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水旱灾害风险图、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重要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事务性工作;承担重要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水量调度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会商,参与提出水旱灾害防御相关经费建议,承担水情旱情综合分析工作,协助开展水旱灾害防御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防旱抗旱的技术支持工作。开展山洪灾害日常防治事务性工作。

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基础技术研究及相关项目建设,协助推广水旱灾害防御新技术、新措施和先进经验。

8、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为全县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查、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和后期扶持规划实施验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移民系统信息化管理和综合统计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工作、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县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开展全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推动水库移民对口帮扶事务性工作。参与协调三峡移民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9、河湖管理站。承担权限范围内河道、湖泊开发利用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负责湖区水利工程规划、组织设计、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水闸工程规划、组织设计、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湖区堤防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落实湖南省重大水利工程常态化检查工作;指导水利血防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等。

10、山区水利管理站(人工影响天气事务中心)。负责全县水库、灌区、山区水利工程规划、组织设计、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山丘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等。

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人影作业计划、作业方案,发布作业公告,组织开展人影作业。负责人影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负责人影作业站点、装备以及相关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收集汇总人影观测数据资料,开展人影作业效果评估。负责人影系统建设,开展人影应用技术研究。

11、机电排灌管理站。负责全县机电排灌建设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立项上报、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机电排灌设施的汛期调度、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全县小水电工作。

12、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站。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项目申报、工程规划、组织设计及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村镇供水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0人,实有人数80人,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股、人事科教股、行政审批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局机关管理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澧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澧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澧县山区水利管理站、澧县河湖管理站、澧县机电排灌管理站、澧县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站等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澧县水利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84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6.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800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0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4069.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单位资金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3846.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9万元,农林水支出5360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4069.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单位资金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846.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6万元,占0.26 %;卫生健康支出47.59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43605.84万元,占99.45%;住房保障支出79.11万元,占0.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81.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765.2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14万元,主要用于移民管理等方面;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42755.07万元,主要用于山区、湖区等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运行经费95.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5万元,上升0.90%,主要是人员调整,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0万元,拟召开10场会议,人数约7900人,主要内容为防汛抗旱大会,河长制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2.00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约1200人,主要内容内容为防汛演练培训、防汛抢险知识培训,机电排灌技能培训、移民知识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未做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84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29万元,项目支出52765.2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澧县水利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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