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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澧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2025-07-02 16:48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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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关于职责调整

1.划入县卫生健康局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职责。

2.将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定社会工作政策、组织指导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2.撤销基层政权建设股、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

3.设立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加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贯彻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事业发展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参与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养老事业,促进养老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指导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4.设立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加挂殡葬执法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政策,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订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临时生活无着人员、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和农村留守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救助服务机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县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益性公墓规划和建设;负责县城区殡葬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县殡葬改革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勘界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承办与相邻县(市)勘界工作和边界争议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域内行政区划地图和地名图书档案资料的审定;监督检查标准化地名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殡葬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5.设立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儿童保护工作,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慈善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6.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更名为社会救助股,主要职责调整为:拟订城乡特困对象供养办法,参与拟订与生活保障有关的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和就业援助等相关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工作;承办县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分配,参与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等专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拟订全县临时救助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县临时救助工作;承办全县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参与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7.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管理股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社会组织党建指导股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评估考核、等级评定办法;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编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目录;承担管理权限范围内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等有关工作,指导镇(街道)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承担全县社会组织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8.办公室(法制股)增加承担全县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31人,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组织党建指导股),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澧县民政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55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4.3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111.44万元,其他收入201.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3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收入,比如城乡低保补充保险、儿童主任岗位津贴,今年取消了此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556.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0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9万元,其他支出90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3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支出,比如取消了城乡低保补充保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455.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5.99万元,占99.73%;生健康支出18.69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31.09万元,占0.1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97.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958.1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低保支出6705.6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低保生活补贴等方面;城乡特困支出4890.66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特困和农村特困生活补贴等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863.3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1603.3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1695.28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性救助等方面;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费支出479.4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儿童生活费等方面;老年人福利高龄补贴支出427.56万元,主要用于百岁和高龄生活补贴等方面;社工站建设项目支出257.00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工资等方面;伤残民工支出13.76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民工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70.20万元,主要用于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贫困老人等方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68.40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低保、特困和其他贫困对象上门服务等方面;精简退职项目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等方面;流浪乞讨人员项目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交通费用等方面。结余结转500.0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民政事业发展资金15.5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专项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00.00万元,其中,其他支出900.00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预计用于老年人福利400.00万元、儿童福利300.00万元、社会公益2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运行经费99.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17万元,上升147.3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50.70万元及招录公务员2人,调入3人,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0万元,拟召开民政工作会议,人数约200人,主要内容民政工作总结会;培训费预算1.00万元,拟开展民政业务培训、敬老院业务培训等,人数约200人,主要内容内容为民政工作业务培训、敬老院业务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5.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5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85万元,项目支出19058.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澧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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