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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近日,澧县公安局澧浦派出所联合澧浦街道安监站在辖区范围内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处1起非法储存(购买、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9月11日,民警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宋某为牟取利益从某商户处购买了8件鞭炮,后将其存放在自己商铺的仓库、卧室等地欲进行售卖。经查,宋某的商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存储烟花爆竹的场地不具备烟花爆竹仓储场地资质,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民用爆炸物品)。
目前,违法行为人宋某(男,68岁,澧浦街道人)已被澧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赵 艳)
(审核:余梓林)
(签发:杨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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