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登录|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归档时间:
已归档

澧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5-09-18 10:51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澧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负责对县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县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澧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工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同审查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澧县司法局管理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县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19个派驻镇、街道司法所(人员经费列入派驻镇、街道政府预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司法局2024年决算单位构成即澧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澧县司法局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944.2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22.75万元,减少2.35%。支出总计944.2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22.75万元,减少2.35%。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创建、行政复议等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4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44万元,占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6万元,占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1万元,占60.95%;项目支出368.79万元,占39.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1.4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25.6万元,下降2.65%。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1.4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25.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创建、行政复议等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创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资金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32.86万元,占比88.47%;教育支出3.18万元,占比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2万元,占比4.1%;卫生健康支出16.37万元,占比1.7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比0.32%;住房保障支出27.42万元,占比2.91%;其他支出19.99万元,占比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7.26万元,支出决算为3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上年结转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调整。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项目资金减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7.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年中进行预算调整。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预算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56万元,支出决算为3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保障类别,依据标准支付。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预算项目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7.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年终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预算的56.41%,与上年相比减少4.58万元,减少2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及公车运行费 ,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由于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7%;与上年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31.0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

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及保险等支出,完成预算的99.7%,与上年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3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使用时间长,维修和更换零件有所增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20.33%,与上年相比减少6.95万元,减少7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减少接待支出。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03人次,主要是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人民调解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9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47万元,减少3.6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6.12万元,用于召开7次会议,人数480人,内容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评议、司法行政大会、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会、法治督察、法律明白人、司法行政轮训会议;培训费开支5.47万元,用于开展4次培训,人数245人,内容为全县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员等培训;我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绩效评价资料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法治建设: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包含法律顾问、执法证培训与考试、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方面的支出。

社区矫正:指司法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普法宣传:用于普法宣传产生的资料印刷、阵地建设、媒体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指用于基层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公共法律服务:指用于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其他司法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澧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澧县司法局2024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pdf

澧县司法局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pdf.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