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统筹规划、申报、安排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项目及资金。
(三)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澧县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五)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
(七)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八)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九)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县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十)组织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澧县文化走出去。
(十一)拟定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并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体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二)负责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组织指导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承担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县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十九)组织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管工作。
(二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其保护、利用、维修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维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县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和抢救性发掘项目进行审核;负责行政区域内博物馆、故居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办理文物犯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文物经营活动、文物商店及文物拍卖企业。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公共文化艺术股、旅游与产业发展股、广电股、体育股(体彩站)、文物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决算单位构成即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214.0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404.53万元,减少91.09%。支出总计1214.0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404.53万元,减少91.0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减少1.25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75万元,占9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2.33万元,占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2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16万元,占37.74%;项目支出755.93万元,占62.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1.7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398.28万元,下降91.7%。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21.7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398.28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减少1.25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2.07万元,增加27.32%。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账户原因,所有预算指标至8月份开始合并到本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1.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万元,占1.76%;教育支出2.37万元,占0.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3.01万元,占76.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6万元,占9.1%;卫生健康支出17.97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占1.69%;其他支出102.47万元,占9.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7.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5%,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公用经费调减。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广播村村响相关工作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旅游产业发展专项、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减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了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账户原因,所有预算指标至8月份开始合并到本单位。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游泳场馆免开项目资金11万。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澧州影业公司相关工作经费66万。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相关工作经费37.03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账户原因,所有预算指标至8月份开始合并到本单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账户原因,所有预算指标至8月份开始合并到本单位。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账户原因,所有预算指标至8月份开始合并到本单位。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器材专项资金40万元,预算调整追加体育彩票销售宣传资金50万,车补及退职干部生活待遇补助1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由于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占年初预算数比值;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由于上年支出数为0,无法计算增减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2个、来宾17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其他文旅部门来我单位学习,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省级体彩公益金,用于青少年业余体校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8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2.57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账户原因,所有预算指标至8月份开始合并到本单位。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0.22万元,用于召开全局年度工作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上年度工作汇报和本年度工作部署,拳击赛协调会,人数15人,内容为协调比赛相关事项;培训费开支0.29万元,用于参加湖南日报网络舆论引导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人数2人,内容新闻稿件采写技巧、新媒体应用实践、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相关业务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绩效评价资料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影视、新闻 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物保护支出:是政府财政用于支持文物保护、修复及文化传承的经费支出,涵盖不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群众文化支出:反映文化部门举办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流动服务队支出。
体育场馆:指单位对所属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体育场地等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包括场馆设施安全保卫费、绿化费、卫生保洁费、维修维护费,各类大型活动、各类体育活动和青少年业余运动训练向社会提供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