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公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设施运行管理有关职责;整体划入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市容环卫园林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决算单位构成即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688.3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546.93万元,减少12.91%。支出总计3688.3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546.93万元,减少12.91%。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68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7.47万元,占97.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0.84万元,占2.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68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万元,占10.32%;项目支出3307.51万元,占89.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97.4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609.6万元,下降14.49%。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97.4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609.6万元,下降14.49%。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3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8.82万元,下降28.71%。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万元,占0.5%;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占0.21%;节能环保支出63.63万元,占2.17%;城乡社区支出2818.6万元,占96.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占0.37%;其他支出10.78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需要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费和澧水风光带绿化市场化养护费实际上线时计入此功能科目。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经费实际上线时计入其他功能科目。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的秸秆焚烧工作经费实际上线时计入此功能科目。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6.3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经费实际上线时计入此功能科目。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先进单位工作经费及项目前期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退职干部生活待遇和公车改革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4.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3.09万元,减少7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调整,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合理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由于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减少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调整,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合理支出。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72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与指导工作以及县级城管执法部门之间执法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预算,属调整预算追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预算,属调整预算追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预算,属调整预算追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86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3.01万元,增长(或减少)73.78%。主要原因是:广告制作等委托业务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0.87万元,用于召开城管执法局年度工作和法制培训会议,人数471人,内容为城管执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法制培训;培训费开支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绩效评价资料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4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