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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5-09-18 11:04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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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产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拟定本县房产管理的办法措施和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三)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和县城区旧城改造,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四)承担指导全县物业管理的责任。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监督全县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股、棚改管理股、公租房建设管理股、保障股、运营管理股、监察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租赁管理股,国有公房管理股、白蚁防治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单位构成即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057.8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或减少3337.98万元,减少35.53%。支出总计6057.8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337.98万元,减少35.53%。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拨款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05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7.73万元,占99.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08万元,占0.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05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53万元,占35.22%;项目支出3924.28万元,占64.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37.7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358.06万元,下降35.74%。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37.7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358.06万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3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0.05万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3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48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2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31.82万元,占0.53%;城乡社区支出737.4万元,占12.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万元,占0.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1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5097.75万元,占84.46%;其他支出69.46万元,占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78.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3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65万元,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82万元,支出决算为3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持(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行政运行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2.99万元,支出决算为5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对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细化分解不科学、不细致导致。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对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细化分解不科学、不细致导致。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对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细化分解不科学、不细致导致。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对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细化分解不科学、不细致导致。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对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细化分解不科学、不细致导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16.7万元,支出决算为80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对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细化分解不科学、不细致导致。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安排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3.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8.07万元,减少4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由于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6万元,降低64.8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

主要是运行维护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6万元,减少64.8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1万元,减少1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7个、来宾508人次,主要是住房保障及物业小区管理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培训费开支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0;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的99.7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白蚁防治工具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绩效评价资料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公共租赁住房: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保障性租赁住房:反映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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