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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回复
澧教提复〔2025〕5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袁铭志、周尚清、王安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招生教育优待政策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一直坚持落实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招生教育优待政策。《澧县2025年高中学校招生方案》规定“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的其他优待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优待措施是“采取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的优待政策,即达到二中分数线,可以录取到县一中;达到六中分数线,可以录取到二中;达到职业中专学校的,可以录取到六中”。
《澧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优待措施是“优待对象入读一、七年级的,根据意愿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就读”。
具体的认定程序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向相关部门申报,相关部门按程序初审认定后,以部门公函样式交县教育局汇总(高中优待生在2025年6月20日前交,义务教育阶段在招生报名时交),送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由县教育局按优待政策予以落实。”
县教育局今年收到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的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申请公函,涉及高中1人,初中1人,小学4人。于8月底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通过,已全部按政策予以落实。
澧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16日
签发人:孙家辉 联系人:孙汉芳
联系单位:澧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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