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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2026-05-18 20:33 信息来源:澧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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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德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的通知》要求,经会商研判,县应安委决定:自5月18日18时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启动区域内应急响应或提升响应等级,全面落实各项防抗救工作措施:全体包堤垸、包大中型水库的县级领导,即时起要迅速深入到责任区,带头抓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县指挥机构 7个专业组按照各自分工在县应急管理局24小时集中办公,组长参加防汛会商会议;县级防汛包垸单位、包堤垸的技术负责人迅速到岗到位,开展巡堤查险;镇街和县直水管单位干部必须履行职责,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能离岗,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AB角”制度,坐镇指挥或一线调度,特殊情况必须按组织程序报告。其它各类责任人要迅速到位,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水库及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加强巡查防守,切实按照“四个一律”的总体要求,抓好转移避险“五个关键环节”,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转后必管,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未得到县应安委通知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玩忽职守造成人为失误和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澧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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