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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抵制“法轮功”邪教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4 10:19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8414 【字体:

  近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采用卑劣的手法,在人民币上书写、印制反动宣传内容,恶毒攻击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企图在人民群众中制造混乱。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污损人民币必须及时收缴。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抵制“法轮功”邪教反动宣传活动。

  一、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是反法律反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发现被“法轮功”反动宣传标语污损的人民币要拒绝接收。

  三、公民一旦发现手中持有被污损的人民币,应就近到各金融网点兑换,不再流通使用。各金融网点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方便群众兑换。

  四、公民发现持有一定数量并故意使用污损人民币的可疑人,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常德市公安局

  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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