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4月16日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有七项:
1.听取和审议澧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澧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澧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澧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澧县2019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澧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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