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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澧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21 10:58 来源: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澧发改价服〔2025〕3号

澧县澧州城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关于核准澧县万寿宫停车楼及城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精神,通过现场勘察并综合考虑县城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城区公共停车场(详见附表)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时段及标准

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区分白天(7:00—22:00),夜间(22:00—次日7:00)。白天每车每半小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夜间每车每半小时0.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每车每天(24小时)最高25元(含),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万寿宫停车楼:全天收费。每车每半小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每车每天(24小时)最高30元(含),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城区道路泊位有序停放,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机动车停车免收范围

1.临时停车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费;

2.新能源车辆实行1小时免费停车,1小时后开始计费;

 3.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4、针对附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近小区住户等,可采取年票、月票、电子券等方式收取停车费。

三、收费管理要求

你公司应在停车场(楼)出入口处等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减免范围、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的收费文件与本批复不符的,以本批复为准。

附表:澧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目录(第一批)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附表:

澧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目录(第一批)

序号停车场(楼)名称设计泊位实际泊位备注
第一批停车服务收费停车场(楼)27262639
1解放南路与兰江西路停车场6183
2人民路南侧(梨园小商品市场南侧)停车场2133
3五交化停车场3229
4武装部停车场54104
5新街停车场319
6妇幼保健院前面停车场1127
7老人民电影院停车场2967
8农业推广中心停车场1021
9澧阳桥巷龙虾殿旁4841
10

紫玉兰停车场

(行政中心)

680432配置充电桩 
11东方春晓北停车场174182配置充电桩 
12大西门停车场4848
13一中转台停车场292288配置充电桩 
14政府南侧停车场202198
15月台停车场5360
16万寿宫停车楼1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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