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澧县)关于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船舶污染收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可持续运营能力不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4年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指出:“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船舶污染收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可持续运营能力不足”。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4年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5〕2号)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第8号):2024年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船舶污染收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可持续运营能力不足”。
整改目标:加强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运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与环保设施设备,保障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持续正常运转。
整改措施: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属地政府出台相关奖补政策,加大对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持续正常运营。
2.加强运营能力建设。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与船舶环保设备,积极加强船舶污染物收集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特别是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及时维护保养船舶环保设备,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业务指导、督导及考核,压实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
主体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
整改完成情况: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4月1日与澧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签订了船舶污染回收协议,制定了考核细则,回收企业按要求配齐了工作人员及环保设备,船舶设备运转正常。县水运事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压实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主体责任,接收、转运台账管理登记完善,确保我县辖区船舶污染物回收及水面垃圾做到应收尽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7162666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9号
澧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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