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王家厂水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你单位报送的《澧县王家厂水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澧县王家厂水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 |
建设地点 | 澧县王家厂水库流域 |
建设单位 | 澧县王家厂水库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莲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澧县王家厂水库流域,项目投资5641.6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入库支流河口人工湿地:南、北支流河口分别建设1处表流湿地处理涔水南支、北支上游来水,占地面积分别为102000m2(153亩)、110000m2(165亩)。(2)河(库)滨带生态修复:修复生态缓冲带面积11170m2,建设4处133730m2生态拦截湿地,以强化水质净化功能。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生态湿地修复面积不小于345980m2,生态缓冲带恢复面积不小于 10770m2, 预计可削减污染物量COD84.5t/a、氨氮 23.1t/a、TP1.469t/a。通过污染治理工程和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可改善王家厂水库水质以及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保障流域内老百姓的饮用水水质安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临时办公和生活租用附近民房解决。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禾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上清液排至周边水渠后再回流至王家厂水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既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 本项目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选择低能耗、低排放的设备,产生的尾气由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扩散较快,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 3. 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午间、夜间施工。 4. 本项目开挖土方全部用于种植土回填或周边农田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理,采取综合利用等方法,充分利用资源;对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弃渣土场进行处置,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5.生态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其影响是局部的,工程建成后,整个生态系统的损失得到有效补偿,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以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等方式,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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