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项目的公告
2025年9月29日,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建立和管理的通知》(湘商建〔2025〕2号)文件通知。根据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项目。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充分引导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持续推动“三个下沉和一个上行”,即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以数字化、连锁化、现代化为方向,建立健全以县域统筹、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改造、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改造,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商业网点进行标准化和智慧化升级改造,完善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保鲜冷藏和仓储配送等设施设备、智慧化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设备或系统,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和消费体验,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等多种经营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各类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通过技术赋能、特许加盟、供应链整合和自建等多种形式,下沉乡镇和农村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新型乡村便利店,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丰富农村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品质。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支持快递物流龙头企业或快递企业联盟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升级改造,完善场地基础设施建设,配齐仓储、分拣、配送、冷链等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智慧化管理服务等设施设备或系统,引导县域内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入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业务整合,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适当支持各连锁商贸流通企业对自建物流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发挥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建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为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提供更便捷服务。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适应农村消费需求,整合上架各类消费商品,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支持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和附加值。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或电商企业与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县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开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相关企业投资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推动商旅文体等一体化业态聚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现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主要支持布局建设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县域回收站、中转站、集散市场以及依托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必要的仓储,周转,计量,运输结算方面的支出。
二、入库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5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
2.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原则上应为具备行业相关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纳入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库或被列为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3.申报补助的项目符合《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内容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的六个方向且不在《清单》明确的资金不支持方向之列。
4.遭灾受损的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其他项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
请有意愿申报项目的单位于2025年10月12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档1式3份、项目表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报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详情及相关资料联系澧县商务局张吾,联系电话13786633100 。
澧县商务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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