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澧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澧县政府批准建设,实施机构为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澧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1)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人工湿地作为再生水处理设施,对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尾水进行水质净化,实现再生水循环利用,建成后再生水处理量约为2.8万m³/d。(2)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主要建设污水出水输送管线0.06km、再生水回用输配管线52.24km及加压泵站2座等。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的要求,验收达到合工程。
2.4 招标范围:澧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再生水经营权,承包人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服务,自负盈亏。
2.5鉴于项目公益属性强,为提升合格供应商积极性,选定的实施主体无偿享有再生水经营权,用于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资金缺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3.3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开标室(澧县兰江路水竹居巷8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1736002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澧县兰江路水竹居巷81号(澧县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36-323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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