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澧国土资发〔2018〕2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2 11:38 来源:澧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LXDR-2025-11001澧自资发〔2025〕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本局决定废止《澧县工业用地处置规则(试行)》(澧国土资发〔2018〕2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澧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