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度澧县调整部分县级河(湖)长及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公示
根据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现将我调整部分县级河(湖)长及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进行公示。
联系方式:0736-3221361
附件: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及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澧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及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澧河领〔2025〕3号
各镇、街道河长制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部分县级河(湖)长,并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河(湖)长
1.县总河长
王启武 县委书记
冷 亮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县副总河长
郭劲夫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黄晓坤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3.总督察长
刘敬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4.其他县级河(湖)长
郭劲夫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澧水澧县段河长)
黄晓坤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山门水库河长)
刘 黎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担任兰江河河长)
刘力耕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道水澧县段、英溪河河长)
王 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王家厂水库、江溪桥河、界溪河河长)
陈崇国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澹水澧县段河长)
柳 剑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担任太青水库、洈水边山河河长)
杨 波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涔水南支、涔水北支、涔水澧县段河长、牛浪湖澧县段湖长)
吴雅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松滋河澧县段河长、杨家湖湖长
高家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马公湖、水沫堰湖长)
梁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盐井水 库河长)
蒋立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垭河河长、南湖汊湖长)
孙家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夹河、余家河、赵家峪 水库河长、宋鲁湖湖长)
马宏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北民湖湖长)
二、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组 长:郭劲夫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第一副组长:王 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彭家金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张 毅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审计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团县委、县文旅广体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国网澧县供电公司。
2.责任分工
县水利局负责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日常协调和调度。每个由县领导担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一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本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县级河湖长会议、开展巡河巡湖,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澧县县级河长湖长及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方案.doc
澧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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