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澧发改价调〔2025〕2号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745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你单位的建议方案和成本测算结果,经研究,现就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区(香潭、珍珠、护城、杜家台、芬司街、和平街、顺领园、新河、关心、金属公司小区):7元/月·㎡;
二类区(八一机械厂、鑫隆园、襄阳、澹阳小区):6.3元/月·㎡;
三类区(樟柳、沿河、新高堰小区):5.8元/月·㎡;
四类区(大巷口小区):5.3元/月·㎡;
五类区(城区外各建制镇公租房):5.1元/月·㎡。
用途分类原则:①公共租赁房月租标准:价格*楼层系数*0.7;②保障性租赁房月租标准:价格*楼层系数*0.8;③闲置空余房由你单位按照市场原则向公众出租。
楼层系数一层至七层分别为:1、1.05、0.95、0.85、0.75、0.65、0.55。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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