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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澧县关于柴油货车淘汰进展工作缓慢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11:41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关于柴油货车淘汰进展工作缓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14):根据国家发布的柴油货车攻坚战实施方案,常德市到2025年要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3972台、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171台,但目前柴油货车淘汰进展工作缓慢。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

验收单位:市公安局

整改目标: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重点用车单位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整改措施:

1.摸清任务底数。交警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财政、商务、交通等部门,迅速组织核实全县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底数,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并研究制定本地区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

2.制定并完善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补贴等方案,提高机动车车主注销报废车辆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临近报废的车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和派员登门等方式,提前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使用性质变更、转籍和转让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依规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厂矿企业、单位内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和抽测,对违反禁用规定的机械发现一台、查处一台、淘汰一台。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4.加大执法力度。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小分队,在柴油货车通行的主要道路和城市周边主要出入口,开展常态整治,严厉打击逾期未检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纳入淘汰范围的柴油货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查处打击。

整改完成情况:

1.成立由县公安局牵头的工作专班,制定《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                     

2.2024年、2025年已分别完成47、57台年度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在此基础上,2026-2027年度需提前报废的260台任务车辆,目前已超额完成290台,在市交警支队对该任务的情况通报中,我县排名全市第一;2025年我县8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全部淘汰完成。

3.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设立固定检查点,动态追踪超标车辆,依法查处尾气不合格行为。

4.设立专项服务窗口,优化报废流程,落实奖补政策,推动车主主动淘汰更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公安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875073185  高警官

联系地址:常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

澧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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