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关于“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关于对“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10):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常德市2023年1至6月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89个,较去年同期增加70个,火点数同比增量全省第一,督察组进驻5天内通过现场走访及铁塔视频等方式发现大小火点80余个。督察组现场调查发现,大部分收割机未安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农田收割留茬高度绝大部分在40厘米至60厘米,不满足低茬粉碎的要求,为露天焚烧埋下了隐患。转运中心和市场化利用主体分布不均、规模数量少,其中拥有7.74万亩农田的武陵区既无转运中心又无市场化利用主体,临澧县的作物面积为133.96万亩,仅建立了4个转运中心,达不到实际转运和利用需求,常德市2022年市场主体秸秆肥料化等“五化”利用量为35.6万吨,仅占全市综合利用量的10.5%。
2025年3月,省警示片拍摄组发现:1、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心、武陵区芦荻乡的湖南立爱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陵区芦荻乡的常德市振兴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均反映存在收不上秸秆、补贴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丹洲乡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心、湖南立爱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未见生产使用痕迹,生产设备的关键磨损部位油漆完好无损,处于闲置状态。2、汉寿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待规范:汉寿县常德庆源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申报奖补资金的材料与事实有出入,其中一份销售协议登记为1038吨,实际仅销售66吨,但仍按1038吨申报奖补资金,账实不清。汉寿县向东农机专业合作社未签订捡拾、未签订销售合同、未建立会计账簿,实际情况无法溯源。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持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力度,遏制露天焚烧秸秆频发的势头,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程度,推广水稻低茬收割办点示范,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秸秆转运中心(点)建设。
整改措施:1.压实禁烧责任。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主体责任,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完善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督办、实时监测、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制度。
2.推进低茬还田。加强低茬收割作业管理,督促农机操作手按照作业标准收割,力争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旋耕深埋,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作业面积给予适当奖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按照常政办发〔2023〕7号文件明确的奖补标准,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
3.加强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组建秸秆收储运专业服务队伍,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对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主体,根据实际收储量按照50元/吨的标准奖补。加强秸秆转运中心用地协调,新增集秸秆打包、收储、转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秸秆转运中心目标数量,打通收储环节瓶颈。
4.提升“五化”利用。落实常政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紧盯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和发展目标,推动秸秆产业化发展,巩固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综合利用质量。
5.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专题报道,普及相关知识、技术,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6.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1.高站位推动。全县坚持统一思想,压实责任,“一盘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出台方案。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澧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限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任务、奖补措施及部门责任。二是强化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组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5名县委常委、1名分管副县长每日轮流坐班值守,统筹调度应急处突;出台专项实施方案,明确9月1日-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期,实行县领导分片包保。县领导下沉联系镇街一线督导,明确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等单位,对县城区4个街道及周边3个重点镇开展驻点督导帮扶;镇街领导班子包村社,镇街村社干部联组包户,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督查。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抽调专人组建4个县级督查组紧盯关键时段、重点区域不间断巡查。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成立3个调查指导组,对镇村两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采取即时调查即时指导的工作方式,每天上报一次工作动态,每周发布一次工作提示,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镇街,督促其及时整改。专班办公室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半月一结账”机制。
2.高频次宣传。全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构建“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凝聚正向宣传的舆论共识。一是会议宣传。县委宣传部多次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调度会,布置宣传工作;各镇街组织村社召开屋场会、小组会等1000余场,直接面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二是媒体宣传。“澧县融媒”开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专栏,发布政策图解、倡议书、警示案例等专题内容;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分别制作秸秆综合利用短视频80多个,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扩散;新湖南、常德日报、澧县电视台等媒体对澧县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报道三十多次。三是入户宣传。农业农村局开展二层单位联镇街行动,出动19支队伍,印制宣传单页6万余份、应知应会资料2000余本、综合利用和禁烧知识卡5000余份,进村入户宣讲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限烧政策;镇村干部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发放资料,“面对面”政策解读。
3.高质量利用。全县坚持分类施策的原则,各镇街统筹考虑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利用能力、分布情况、辐射范围,明确秸秆利用方向。一是摸清工作底数。以村社为单位对农户农作物种植、秸秆还田和离田面积、收储网点建设、产业化服务主体、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以镇街为单位建立电子化台账。二是配置农机设备。为解决农机具配套缺口问题,农业农村局和农机事务中心与县内、省外市场主体对接,落实跨区调配和新购农机具计划,新购打捆机、粉碎还田机、灭茬机、搂草机等300余台,引进农机具900余台。三是明确利用方式。全县推进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低茬收割打捆离田和深翻耕覆盖三种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严格按照“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计划”,将利于机器作业的成片区域和重点区域的中晚稻实施低茬收割打捆离田,剩余的交通不便、低洼田部分,采取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方式。全县44万亩中晚稻、29万亩晚稻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打捆离田,重点区域实施深翻耕。
4.高水平建设。在全县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发展一批带动力强的秸秆收储运职业经纪人,以点带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网点建设。新建1个县级收储运中心、5个重点镇收储运中心、24个收储运网点。二是主体培育。全县共有(含本地培育和域外协议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主体67家,已建成的易禾收储运中心(县级收储运中心),年秸秆处置能力可达2万吨以上;济新源生态科技(澧县)有限公司应用微生物技术,利用秸秆等有机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料,年可处理秸秆能力达5万吨。
5.高标准兑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力度,全县筹措专项奖补资金3353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158万元,县财政预算500多万元,整合农业项目资金1695万元。一是体系奖补。对新建或升级改造的县级收储运中心、重点镇级收储运中心和收储运网点,按照收储中心及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和先建先补的原则分三年给予资金奖补。二是作业奖补。对44万亩中稻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或收割后灭茬粉碎还田作业的,每亩补贴15元;对29亩中晚稻实施低茬收割、打捆离田作业的,每亩补贴15元;对4.58万亩重点区域实施深翻耕(灭茬旋耕),每亩补贴40元;对0.6万亩晚稻开展镇级低茬收割、打捆离田示范作业的,每亩补贴60元;15万亩玉米离田补贴70万元,补贴标准待面积核查后确定。三是主体奖补。培育年利用3000吨秸秆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5-8个,引进年处理20000吨秸秆以上的“五化”利用企业1~2家,给予一定补贴。四是示范奖补。建立5个500亩以上秸秆腐熟还田培肥展示区,探索应用秸秆利用新模式,每个示范区给予一定补贴。对柑橘、葡萄、玉米等秸秆开展综合利用示范,并给予一定补贴。五是农机补贴。县财政计划追加预算200万元,对正确履约的农机手在新购置半(全)喂式收割机、打捆机、粉碎机(飞刀、割草机、粉碎还田机)三种机具,在享受国补的同时,另给予比例不超过30%,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此外,县农业农村局将把秸秆综合利用成绩突出的主体优先纳入粮油项目等相关产业项目支持范围。
6.高科技赋能。全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形成了秸秆综合利用“澧县模式”。一是推广新机具。9月17日,农业农村局和农机事务中心在城头山镇牌楼村组织召开全县水稻低茬收割秸秆打捆离田新机械、新技术现场观摩会,现场演示了半喂式收割机水稻低茬收割,收割打捆一体机等新机具、新技术,通过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推广技术经验,打开工作思路。二是示范新技术。县农业农村局在梦溪镇开展稻秆、杂草等腐解剂堆肥技术示范,每亩只需使用几元钱成本的药剂,可在15天内将秸秆、杂草等进行腐解作为有机肥使用;在官垸镇推广大棚秸秆生物反应堆,每亩可利用秸秆5吨左右;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推广种植羊肚菌,每亩可消化棉花秸秆1500斤。三是探索新途径。复兴镇依托本镇及周边近9万亩橘柚种植基础,推广将农作物秸秆进行果园覆盖的新模式;小渡口镇引进青藤公司由村社将杂草、树叶、树枝等集中收集,使用“碎枝机”粉碎后进行转运利用处理;中翔牧业等4处饲料化示范基地,养殖牛羊养殖肉牛600多头,养羊1700多头,每年消耗水稻秸秆8000吨左右;城头山景区国庆期间发展农耕文化体验、草编工艺,每年可消化周边部分农户的水稻秸秆。
7.高要求结账。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一是加大火点处罚。省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罚镇(街道)3万元;市级巡查及卫星、铁塔通报火点,每个扣罚镇(街道)1万元;县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罚镇(街道)5000元。其中,对已安排深翻耕和清杂草保障资金的4个街道,每个被通报的火点额外多扣罚5000元。所有扣罚资金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成效,对排名前5位的镇(街道)进行奖补(奖补比例为3:2:2:2:1),每月一兑现。二是加大综合利用管理。对账实不符、人为机械闲置、移花接木等骗补、套补的主体,采取收回补贴、剔除作业资格等惩戒措施,对涉事主体所在镇(街)、村居和联点县直单位严格追责问责:县直有关单位工作不力,情节较轻的,由县委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由县委或者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通过自清自查,我县火点多、收不上秸秆、补贴不到位、设备闲置、账实不清、秸秆去向无法溯源等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已步入健康轨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975686071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728号
澧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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