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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澧县关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5 17:02 来源:​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未完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09):督察发现,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整改目标:深化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完成全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整改措施:1.开展全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评估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趋势,识别和排查污染成因,有效管控污染源。2.强化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中发现的污染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3.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满足省级“十四五”考核要求。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澧县受污染耕地73个村、90家企业(含关闭矿山)开展现场查勘、农户访谈和问卷调查、资料收集及现场快速检测,溯源排查受污染农用地面积占总受污染农用地面积90%以上。对涉及受污染耕地所在的居民村组进行农户访谈和座谈,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约70份,沿水系和灌溉渠道进行底泥取样和现场快速检测,底泥取样和快速检测数量378个。同时对澧县异常国控点开展排查工作,经排查,澧县3个基础点、5个风险点均未出现异常。目前,澧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6-7873010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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