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关于天然气消费占比低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天然气消费占比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23号):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3.1%,不仅远远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也未达到湖南省规划的2020年占比提高到6%的要求,中长期低碳转型压力巨大。结构性污染加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
整改目标:积极开展“气化湖南工程”,逐步提高全县天然气能源消耗比例,2025年底前达到全省天然气消费规划目标。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2.加快推进湘西北LNG储气设施前期工作,加快“政府三天”储气能力建设,督促城燃企业建设相应规模储气能力,增强天然气供应调节能力。
3.突出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前期工作,增加全县天然气供应总量。
4.加快城镇燃气管道建设,提升管网覆盖范围,提高燃气终端消费比重。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住建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整改完成情况:我县我县积极开展“气化湖南工程”,同时督促城燃企业完善LNG储气设施,有效增强了天然气供应调节韧性。同时加快城镇燃气管道建设,不断提升管网覆盖范围,显著提高了燃气终端消费比重,既优化了能源消费结构、缓解了低碳转型压力,也减少了结构性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能源保障与生态环保协同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天
受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256061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120号
澧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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