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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澧县数据局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11:19 来源:澧县数据局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澧数据发〔2026〕2号

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县全面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在全县行政审批领域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通过信用赋能实现审批提速、监管增效,让守信主体享受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在省、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分批梳理县级事项清单,明确适用范围、材料要件、承诺时限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示。

2. 风险可控,稳妥推进。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人身健康等高风险事项严格把关,原则上不纳入“信易批”范围,对低风险事项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两种服务模式

1. 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审批部门以书面(含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后,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材料,直接办理相关事项,后续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进行复核。

2. 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已具备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条件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部分材料暂缺,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时补齐材料的前提下,可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环节,待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证照。

以上模式适用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无信用承诺违约记录的申请人,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适用。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审批。

(二)落实清单发布配置

在省、市级目录基础上,征求县直单位意见后形成第一批县本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附件1、2)。各单位须于3月31日前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事项配置,确保线上线下同步实施。

(三)推进事前信用核查

推动“信用湖南”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实时共享,申请人在业务办理中,审批业务系统自动、无感核验信用状况,对守信主体提示适用模式。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审批部门作出决定后及时将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承诺履行情况检查,并将结果反馈审批部门及“信用湖南”平台。

(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媒体、办事大厅窗口等多渠道,广泛宣传“信易批”服务模式和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群众守信践诺,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良好氛围。

附件:

澧县县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xlsx

澧县县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xlsx

澧县数据局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澧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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