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悦鑫钓具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悦鑫钓具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湖南悦鑫钓具生产及销售项目 |
| 建设地点 | 澧县创新创业园A4栋二楼201室 |
| 建设单位 | 湖南悦鑫钓具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联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悦鑫钓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7月05日,是一家专业从事休闲渔具研发、生产、销售集于一体的企业。湖南悦鑫钓具有限公司位于澧县澧澹街道上福居委会澧县创新创业园A4栋二楼201室,建设路亚软饵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路亚软饵1500万件。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废水:项目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澧县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运营期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专用管道抽送至楼顶1根15m高排气筒(DA008)直接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9中排放限值。 (三)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控。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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