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关于澧县和源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年烘干8000吨粮食等四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澧县和源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年烘干8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四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6-3237288(兼传真)
通讯地址:常德市澧县翊武西路1268号
邮编:415500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1.关于澧县和源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年烘干8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4号).doc
2.关于澧县田野贸易有限公司年烘干5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5号).doc
3.关于澧县黄虎港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烘干5000吨稻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6号).doc
4.关于澧县圣泽农机机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烘干5000吨稻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澧建(6)〔2026〕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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