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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澧县澧州心理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1 17:05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你单位报送的《澧县澧州心理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澧县澧州心理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西街道荣家河社区一组
建设单位澧县澧州心理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澧县澧州心理医院原址位于澧县澧西街道朱家岗社区洄水桥头西。由于原址场地有限,院方拟租用澧县澧州心理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澧县澧西街道荣家河居委会已建成6层房屋用于项目建设。院区拟设置床位60张,拟设置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营运期:
一、废气处理措施:
①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封闭式一体化结构并定期投放除臭剂。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②食堂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到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2.0mg/m3)。
二、废水处理措施:
排水将采用雨污分流制,院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与地面保洁废水、洗衣房废水及院区医疗废水一并排入院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进入污水管网,排入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医疗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门诊部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经现场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医疗固废用密闭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面积约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③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医院运营期间,医疗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管理都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安全控制和规范管理要求实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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