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雷公塔镇彭述林粉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县雷公塔镇彭述林粉厂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澧县雷公塔镇彭述林粉厂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澧县梦溪镇彭家厂村七组 |
| 建设单位 | 澧县雷公塔镇彭述林粉厂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清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澧县雷公塔彭述林粉厂位于澧县梦溪镇彭家厂村七组,2017年取得年产1000吨红薯现有粉丝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完成建设,2018年,该厂在原有厂区范围内利用现有闲置厂房新增一条红薯粉和干米粉两用生产线,年产干米粉200t/a,年产宽红薯粉200t/a。2024年将原有一台2.0t/h的生物质淘汰,改为2.1t/h的生物质锅炉。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废水: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利用自然地形就近排入东侧排水沟;地面拖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用水和洒水抑尘,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气:项目在投料口设置吸风管,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及厂区绿化,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空压机、干燥机、自动磨浆机、过滤振动筛、污水处理站风机以及米粉榨粉机等,在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在厂界处可满足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收集后外售给肥料生产厂家;纯水制备的废滤膜经厂家定期维修更换并带走;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通过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措施后,可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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