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闸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县闸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澧县闸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澧县火连坡镇水氽洞村五组 |
| 建设单位 | 常德市澧州矿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义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常德市澧州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在原闸口碎石场基础上新申办60万吨/年规模的新采矿证,现阶段因采矿手续尚未办结,本项目原料主要购自澧县金石源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石块石,待矿区手续完善后将主要服务于自有矿区矿石。项目主要利用原澧县闸口碎石场现有设备及厂房进行生产,增加破碎整形工序,不新增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原有生产线,新增二破洗沙及三破生产工艺,工艺改为湿式法生产加工,半封闭厂房改为全封闭厂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治理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排水体制,洗砂废水经水处理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废水经化粪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生产区初期雨水通过重力自流的方式收集至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项目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来源主要为: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输送带装卸粉尘、运输车辆装卸料扬尘、成品堆场扬尘、道路扬尘、汽车尾气。项目厂房采取全封闭,采取湿法破碎,破碎、筛分及输送工序设置物化喷淋装置,生产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仓库、厂内道路等定期洒水抑尘。 三、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采用基础减震、车间采用填充泡沫隔音棉隔声的板材钢结构、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减震坐垫,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生产加工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置一个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个5m2的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处理循环系统压滤泥饼、沉淀池沉渣:外售至周边砖厂制砖;废润滑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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