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局关于《澧县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级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7号)要求,我县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按照“谁评价、谁公示”的原则,现对澧县代理记账机构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评价初步结果进行公示。本公示的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澧县财政局提出核实申请,按要求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并附具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736-3131170
附件:
澧县财政局
202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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