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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关于澧县松滋河堤防崩岸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16:30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澧县松滋河堤防崩岸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澧县梦溪镇粮食产后服务烘干仓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澧县家林家庭农场年烘干3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常德嘉良禾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年烘干20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6-3237288(兼传真)

通讯地址:常德市澧县翊武西路1268号

邮编:415500

附件:

1.关于澧县松滋河堤防崩岸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关于澧县梦溪镇粮食产后服务烘干仓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3.关于澧县家林家庭农场年烘干3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4.关于常德嘉良禾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年烘干20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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