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2026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参考率、合格率达到上级要求。按规定在平台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名单。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8.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
9.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并全面落实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
二、个性指标
(一)县纪委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
2.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经常性学习教育为基础,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
3.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监检法同堂培训、全员练兵、实战轮训、以干带训,做实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识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水平。
(二)县委国安办
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7·1”反间谍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县委外事办
1.学习宪法和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2.宣传落实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依法保护我县法人单位和公民的海外权益。
3.宣传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依托职能,将普法和宣介澧县特色、澧县优势有机融合起来,促进开放发展。
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县委台办
1.深入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民法典。
2.认真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3.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湖南省《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五)县委网信办
1.开展“懂常识 守常规 成常态”网络普法精品创作传播活动。
2.用好“三湘联普”机制,做好网络普法作品优稿推送。
3.做好宪法宣传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点专项网络普法宣传。
(六)县民宗局
1.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创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依法办事。
2.强化普法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普法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和网格员的针对性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基层得到有效宣传和执行。
3.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体系。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活动,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七)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
2.宣传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3.宣传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八)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学习宣传。
3.组织公共机构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学习宣传。
(九)县人民法院
1.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2.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3.持续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提升统筹谋划能力,在重要节点策划、原创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作品。充分利用澧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4.把普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5.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认真履职。
6.组织法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十)县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重点人群的宣传和普及,深化“以案释法”。
2.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组织“行刑反向衔接”普法宣传;组织或者参与面向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
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5.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认真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6.组织检察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十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防动员办)
1.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持续开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
3.深入学习湖南省统计条例。
4.加强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5.加强我省国防动员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普法宣传。
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和涉粮法律法规。
7.组织开展2026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十二)县住建局
1.开展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宣传贯彻。
2.开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宣传贯彻。
3.开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传贯彻。
4.开展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宣传贯彻。
(十三)县农业农村局
1.持续开展“你学法我惠农·法润三湘促振兴”普法活动。
2.围绕“绿剑护粮安”农业执法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13个农业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十四)县水利局
1.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开展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2.对长江保护法进行集中宣传,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一江碧水;对节约用水条例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对新修订的湖南省水文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全面普及水文法治知识;开展水土保持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十五)县商务局
1.以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为抓手,推动惠民利企政策措施深入园区、直达企业。
2.开展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等宣传学习。
3.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集中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宣传。
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六)县财政局
1.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及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2.在执法过程中,采用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方式,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有关内容。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3.宣传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严格依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4.宣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等过程中普法。
5.宣传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学习活动。
(十七)县工信局
1.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普法工作。
2.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普法工作。
3.开展无线电管理普法工作;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八)县卫生健康局
1.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活动。
2.开展生物安全法宣传培训。
3.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活动。
4.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专题宣传培训。
5.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系列宣传。
7.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8.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9.加强打击非法代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
10.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医疗纠纷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十九)县红十字会
1.深入学习宣传红十字会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开展学习培训、集中宣传等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3.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传活动。
(二十)县教育局
1.每年12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普及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3.联合县司法局推动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4.联合县司法局、团县委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5.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
6.推动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二十一)县文旅广体局
1.开展“法治进文旅场馆”活动。
2.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座、执法等各种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内不少于1次。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对违规播出广告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
5.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开设普法栏目,制作播出法治节目,鼓励创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6.积极开展体育法专项普法活动,做好新修订体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7.做好反兴奋剂普法宣传工作。
8.做好新修订的体育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
(二十二)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1·10”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2.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会同教育部门进校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防性侵、反拐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周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7.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8.组织开展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9.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10.推动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认真履职。
11.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活动。
12.组织开展禁赌普法宣传活动。
13.组织开展无人机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三)县司法局
1.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2.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3.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4.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5.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6.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活动相关宣传,持续开展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拐卖、防溺水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7.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认真履职。
8.利用“澧州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四)县民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婚姻登记条例。
2.深入学习宣传殡葬管理条例。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二十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和尊崇的氛围,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3.广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确保优抚对象知悉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依法解决问题。
4.广泛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学习宣传,确保社会公众尤其是适龄人员知悉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二十六)县城管执法局
1.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2.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3.重点宣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常德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常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十七)县信访局
1.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的宣传,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组织开展第九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横幅、标语、展板、网站专栏、电子屏滚动、现场宣传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3.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十八)县审计局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审计法的学习和宣传。
2.结合审计项目在被审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3.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履职能力。
(二十九)县自然资源局
1.学习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12月在全县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防灾减灾和安全保护能力,正确处理地质灾害,提高安全意识。
4.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三十)县科技局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科技文化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
2.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十一)县应急管理局
1.加强对新出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突出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2.推行以执法促普法和“说理式”执法,推动以案释法,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3.持续开展“送法上企”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中有关全员责任制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四制一规程”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坚持寓普法于执法,结合执法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法律法规要求,适时进行示范操作演示。组织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测试。
5.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三十二)县地震局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专题普法宣传,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规。
3.结合2026年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行“执法+普法”模式,宣传普及湖南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十三)县人社局
1.把普法宣传融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对参保单位、参保对象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全过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按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十四)县统计局
1.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
2.重点开展湖南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3.将“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相结合,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十五)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1.宣传学习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2.利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以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活动。
(三十六)县林业局
1.利用2026年重要涉林节日,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剖析典型案例、设计主题海报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循节日·学林业法规”专题普法活动。
2.开展新颁布的涉林法律法规规章宣传。
3.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十七)县市场监管局
1.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司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专利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认证认可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国际认可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
3.开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4.培育推介一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三十八)县交通运输局
1.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爱路宣传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2.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活动。
3.开展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宣传活动。
(三十九)县医保局
1.开展湖南医保政策线上或线下集中宣传活动。
2.开展打击骗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3.发布医保领域典型案例。
(四十)县工商联
1.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办好司法人员与企业家同堂培训班,进一步巩固深化“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普法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提升广大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
2.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十一)县国资中心
1.开展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专题培训学习。
2.组织开展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案件纠纷调解操作指引等专题学习。
3.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学习。
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与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十二)县总工会
1.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2.加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3.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
4.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大讲堂和“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
(四十三)团县委
1.开展青少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2.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3.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四十四)县妇联
1.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开展“湘妹子普法”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深度学习法律、做好日常普法工作和依法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能力。
2.开展家庭教育民生实事“向阳花”行动,开发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普法指导精品课,培训家庭教育讲师,推进普法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形成全社会弘扬家庭美德良好氛围。
3.开展未成年女童权益保护活动,深化《“全链条关注 闭环式关爱”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成效,将其全面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提升防治性侵害工作系统性与实效性。
(四十五)县科协
1.结合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宣传工作。
2.在“4·15”“11·1”等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反间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四十六)县残联
1.开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普法宣传。
2.开展残疾人反诈骗普法宣传。
3.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普法宣传。
(四十七)县侨联
1.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广泛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十八)县消防救援大队
1.结合全国“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重点宣传普及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消防执法案件评查,规范涉企消防执法行为,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
3.利用新媒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四十九)县气象局
1.结合世界气象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气象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
2.持续强化全县气象部门法治宣传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人员培训,鼓励和引导全县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气象法治文化建设。
(五十)国家税务总局澧县税务局
1.集中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组织“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税费法律法规、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举措。
2.持续拓展普法渠道,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开展红利账单推送工作,促进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依托县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税收普法宣传。持续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税法“六进”等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出喜闻乐见的税收普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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