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县劳务派遣单位限时线下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为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工作,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应享尽享,现就我县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稳岗返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县所有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由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统一提交申请资料)。
二、资金享受规则
1.派驻企业用工人员:由派遣公司代为申报,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实际用工单位。
2.劳务派遣公司自有员工、外包承揽人员: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劳务派遣单位。
3. 派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稳岗返还申领范围。
三、核心审核规则
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裁员率分开独立核算,各自按企业类型、规模执行对应返还标准,严禁重复申领。
四、线下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1. 稳岗返还申请表及企业承诺书;
2. 劳务派遣协议(双方盖章复印件)
3. 参保职工花名册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跨单位派遣的,附派遣人员用工明细清单
五、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稳岗返还资格。
咨询电话:0736-3127636(澧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地址:澧县政务服务3号楼1015室
六、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须如实申报、规范报送资料,按政策规定足额拨付对应稳岗返还资金。未按规定拨付、虚假申报的,将依规追回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特此公告。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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