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废止《澧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实施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1:32 来源: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了更加完善澧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澧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澧城管综发〔2021〕14号)予以废止。特此公告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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